根据《上海健康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》(沪健医教务[2017]15号),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层次和形式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,大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医学人才。现对本次同学申请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予以公示。学分认定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期:2021.11.10—2021.11.17,如有异议请与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联系,联系地址:新南苑3号楼405室,联系人:谢老师,联系电话:18120918880,邮箱xieyt@sumhs.edu.cn.
艺术教育中心
2021.11.10
